学习费用:面议
上课方式:
课程收费:188000元/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现有38个教学系,80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8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现任博士生导师436名、硕士生导师495名。在2007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07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入选中国19所一流研究生院,并以经济学、哲学、历史学第一,法学、社会学、文学第二的成绩,当选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名第一的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8月,是目前国内学科设置最为齐全、实力最为雄厚的专业金融研究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国家提供货币金融政策研究成果和相关咨询服务;为各级政府发展本地区金融业提供咨询服务;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提供应用性研究成果;培养高级金融研究和金融实务人才。研究所现拥有体制内研究人员36人、外聘研究人员10多人和50多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专业人士量身订制的教育项目——本课程专为接受过EMBA教育或它硕士教育的专业人士所设计,为大家提供持续深入学习的平台,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学员提供申请博士学位的机会。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本项目将安排中国社科院一批具有极高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参与授课。此外,还将在其他著名高校和中央部委选聘一批理论功底深厚、授课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学者型领导参与授课。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1、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只具有学士学位者需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开具推荐信,情况优秀者可酌情录取;
2、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学 制:总学制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两年,课程论文撰写半年。
●学习时间:两年课程学习,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2-4天,共480课时。
●学习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或王府井大街27号)。
政治理论课: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经济法 团队精神与领导艺术
专业基础课:
国际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财政学
专业课(选开):
国际金融学
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
资金流量分析
金融发展理论与政策
全球金融体系研究
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
金融工程学
保险市场研究
房地产金融学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专业选修课:
私募股权投资
商业银行业务与金融产品创新
公司理财与财务管理
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与企业融资创新
期货市场与金融衍生产品
固定收益证券
风险投资与企业上市
房地产营销与房地产投资策略
财务报表分析
企业并购与重组
跨学科选修课:
《孙子兵法》的战略管理思想
《易经》与总裁经营之道 市场营销策略 企业发展战略
李 扬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副院长、研究员、博导,中央银行第四届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王国刚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研究员、博导
何德旭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博导
高培勇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研究员、博导
左大培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博导
周茂清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博导
曹红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研究员
易宪容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景学成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原副局长、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
李伏安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
罗 平 中国银监会国际部主任
杨瑞龙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黄卫平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朱武祥 清华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副主任、教授、博导
郑振龙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王春峰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天津大学金融工程中心主任,渤海证券公司总裁
报名费800元/人(含考试费和考前辅导费),学费188 000元/人,包括学费、资料费、结业考试费、结业费、结业论文指导费以及课间茶点费等,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1、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有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通过考试与论文答辩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证书。
1、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4张;
2、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录取;
3、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
4、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
5、学员在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