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费用:面议
上课方式:面授
课程收费:360000元/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本科教育项目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批准书编号MOE11AU2A20040440O,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点击“中外合作办学”查询),由中央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两校均为独立法人)共同实施。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大学。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Victoria University,Melbourne,Australia)是澳大利亚规模最大、学科齐全的公立综合性大学之一,2016年迎来了建校百年华诞,在2022年度泰晤士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维多利亚大学位列全球Top500,再次进入排名前2%的世界名校行列。本项目自2004年启动以来,已经招收了18期学生,首届学生已于2008年毕业。
本项目是一个复合型本科教育项目,依托于中央财经大学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融合了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等本科专业的主要课程和教学内容,通过学科专业的复合设计、中外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教育教学方法的合理创新和成熟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国际贸易和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英语应用能力突出,可以在金融机构、中外企业、政府部门等,从事国际经贸、金融、国际商务等领域的实务与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综合素养及较强竞争优势的复合型人才。
本项目采取“4+0”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全部授课及相关教学活动均在中央财经大学进行,学制4年。本项目的公共英语课程和商学学士学位课程由中央财经大学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的教师共同授课,体现了中外合作教育教学的优势与特色,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跨文化的知识体系与综合技能。学生也可在大学第二学年结束时并在达到相关要求的条件下,自主选择自费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学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及当地生活费用。
本项目(计划外自主招生)学生通过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主持的英语测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授予商学学士学位(可获得***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0”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本项目采取“4+0”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全部授课及相关教学活动均在中央财经大学进行,学制4年。本项目的公共英语课程和商学学士学位课程由中央财经大学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的教师共同授课,体现了中外合作教育教学的优势与特色,有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跨文化的知识体系与综合技能。学生也可在大学第二学年结束时并在达到相关要求的条件下,自主选择自费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学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及当地生活费用。
本项目的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学、国际金融学、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贸易实务、营销原理、国际结算、国际商法、国际商务环境、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证券投资学、电子商务概论、国际商务谈判、风险管理与保险、管理与组织行为学、投资组合管理、商务营销统计、税法与实务、决策会计、个人理财规划、公司理财、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经济分析、风险管理模型、国际贸易运作战略、国际商务技能等。
被本项目(计划外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通过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主持的英语测试(相当于雅思考试成绩6.0,且听力、口语、写作、阅读各项考试成绩都要达到6.0,测试时间在大二学年下学期),并取得规定课程学分者,可准予注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开设的商学学士学位课程。
1.入学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4张一寸免冠照片(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6.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费报名费:200元/人
本项目(计划外自主招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9万元人民币。学生注册后申请退学的,相关退费事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学杂费管理办法》(校发〔2020〕109号)执行。
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毕业,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及数学基础较好。
录取条件与入学测试
1.免试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线,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按满分150计)。
2.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自主入学测试。测试科目:英语、学习潜质。根据高考成绩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测试时间为2022年7-8月(测试方式、时间等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录取
1.本项目根据考生报名时间顺序,按照本年度高考成绩和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环节分为预录取和正式录取。考生接到预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第一学年学费,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考生,我校将不再保留其入学资格。